3月22日下午,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靖,副主任曲焱、伊才波、富晓东、曲洪斌、李长春,秘书长张静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廖华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秀华,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处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由韩靖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年度评议对象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检查组关于上述工作视察、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七台河市东北抗联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进行了分组审议和集中审议。听取了关于《七台河市东北抗联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和《七台河市东北抗联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表决稿)》。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年度评议对象的报告、《七台河市东北抗联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表决稿)》。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表决。新当选人员向《宪法》进行宣誓。
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国祥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年3月22日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经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国祥、王宝山辞去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年3月22日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浩明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宝山的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浩明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主任职务。
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年3月22日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志勇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宝山为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兴莉的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姜伟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刘志勇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年3月22日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力强的市监察委副主任职务。
文/七台河广播电视台电台新闻中心记者杨娜图/市人大常委会李典
来源:新浪微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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