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非治违”行动,实现平安茄子河的目标,现将有奖举报人背井、简单机械井等违法采矿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乡镇、社区、有关林场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检举揭发人背井、简单机械井等违法采矿行为。
二、社会自然人举报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每条线索奖励首位举报人人民币元。
三、经公安机关查证处理后,追究刑事责任的,每条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与元首位举报奖金不重复计算)。
四、区直各单位工作人员、林业职工和村两委成员在工作中发现线索,举报查实后,奖励标准同上。
五、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违法采矿线索,公安机关将为举报人保密,对反映的问题和线索一经查实,奖金可到茄子河公安分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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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刘警官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政府
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