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与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文件,文件要求从年4月1日起桃山区、茄子河区、新兴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桃山区检察院集中管辖。桃山区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为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未检工作的部署,成立未检工作室,由公诉科一名员额检察官和一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办案组,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和成年在校学生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充分结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身心特点,更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挽救预防感化等工作的开展。截止目前,受理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各一件。下一步,桃山区院未检工作室准备从抓好主责主业做起,通过六项举措全面落实最高检规定的八项特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
一是“两个第一”保诉权。根据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的要求,桃山区院将同辖区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时间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聘请律师,如未聘请,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第一时间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通过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二是追根溯源查罪因。除犯罪情节轻微,在调查案件事实过程中已经掌握犯罪原因等情况的以外,原则上对涉罪未成年人全部进行专门社会调查,形成社会调查报告。通过全面的社会调查和有条件的心理测评,能够全方位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动因、监护情况等,为帮教和改造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奠定了基础。
三是亲情会见助转变。对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与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会见有助于涉罪未成年人转化且不影响诉讼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安排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会见。通过亲情会见,一方面让家庭成员与检察机关共同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教育、挽救,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体会到法律的温度,既受到了触犯法律的惩罚又能看到改过自新的希望。另一方面也给涉罪未成年人与其家人沟通和反思的空间,有利于家庭和个人的共同改造,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模式。
四是双向保护促和解。积极鼓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法定代理人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一方面抚慰被害人及其家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主动承担责任,化解社会矛盾。
五是多向救助解困境。对因遭受犯罪的侵害而导致生活上、学习上、心理上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首先联合控申部门对其进行司法救助,解决就医、就学和生活上的困难;其次通过心理咨询机构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摆脱受侵害的心理阴影,恢复正常生活;最后通过个案沟通协调的方式,联合其他社会机构帮助解决被害人的困难。
六是记录封存获新生。通过联席会议和会签文件的方式,要求公安机关和未检部门严格对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并在入学、入伍和就业免除告知义务。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通过个案协调的方式予以解决,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扫清障碍。
供稿:桃山区人民检察院
年第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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