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和《年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年小学招生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信息核验。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我校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位于我校学区内,小学一年级招收的学生必须年满6周岁(在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学区范围
家庭住址位于以下区域内的所有适龄儿童(金沙农场场部及所属生产队)。
三、招生方式
第一批次: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儿童户口及父母户口(至少一方)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在一户口簿内(出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第三批次:学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注:
1.房产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协议、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开具的有效证明等)
2.前三批次中,有多处房产的不允许在多所学校报名,只允许在现居住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第四批次: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无不动产证(房产证),但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出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居住证明)。
第五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只有符合前四项批次条件的学生没有招满的情况下,学校才招收第五批次中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监护人需准备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现居住地社保证明等。
四、政策说明
1.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报名,且提交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取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明、房产证明、社保证明、水电费发票等证明,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学校登记入学信息、收存报名证件不算录取,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查证件。验证通过的新生,学校对新生名单予以公示。
3.分时间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4.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学额未满的学校就读。确保每名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5.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6.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推迟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教育局批准,方可推迟到第二年入学。
7.符合入学条件,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错过阳光分班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规定时间调配。
五、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第一批次到第四批次7月6日至7月14日
第五批次7月16日
线下报名时间:7月13、14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
线下报名地点:七台河市金河学校门卫室(德育处在门卫室办公)
六、报名方式及
1.线上报名:请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点开小程序“金河学校新生报名填报”进行我校网上报名信息登记。
2.线下报名:个别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线上报名的实行线下报名。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健康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金河学校门卫室报名登记。
3.咨询
可加入金河学校小学新一年招生咨询群进行报名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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