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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14 13:23:00

依据《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的相关规定,本着维护教育公平的原则,现将我校招生事宜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招生政策,严控招生秩序,坚持均衡发展,确保招生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二、招生原则

1.坚持过程全面公开、阳光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科学定额、均衡发展的原则。中小学招生,统一实行“三限”,即:限范围、限人数、限班额。

3.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的原则,坚决杜绝私招、乱招现象。

三、招生条件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到相应学校报名。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携带监护人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在本市经商执照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就读。

四、招生范围

三河市第十中学招收三小毕业生和高各庄小学、化甲屯小学、夏庄小学、付辛庄小学、大曹庄小学、赵河沟小学、沟北小学毕业生;前沿口村、后沿口村、二百户村、小石庄村、骆庄村、北小营村、小河沿村、黄土庄村、胡桥村、西小汪村、东小汪村的居民子女。

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依据租房协议、经商执照、务工证明和在三河市缴纳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数统一安排到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六中学、第十中学、第三实验中学、新集中学、冶金中学就读。

具有三河户籍或房产的非三河市域内小学的毕业生升入初中,也依据本《方案》进行网上报名。

五、招生方式

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请登陆“三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点击进入“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仔细阅读《三河市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报名须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通过网上审核的,家长下载并打印“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学校现场验证。经查验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六、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年6月22日—6月27日(早7点至晚9点)

2.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数据初审、查验房产信息、报名结果查询(学生家长登陆“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的“结果查询”功能,查询学校报名结果)、下载打印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等:年6月23日—7月10日。

3.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学校现场验证:年7月11日—13日。

七、打印通知书

1.打印时间:年7月26日。

2.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家长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

八、未通过网上审核的,现场验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提供:

(1)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籍手册、义务教育卡。

(2)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可以不提供)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学生提供:

(1)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籍手册、义务教育卡。

(2)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学生提供:

(1)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籍手册、义务教育卡。

(2)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租房协议;

(5)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6)由住建局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学生父亲和母亲在本市无房产证明;

(7)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提供:

(1)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籍手册、义务教育卡。

(2)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监护人在本市经商执照或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年9月9日已下发文件)

(5)务工证明;

(6)租房协议;

(7)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上述材料如不能说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报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或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和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办理入学时需提供现役军人证、烈士证、部队开具的证明信、三河市政府引进高端人才的文件、卫健局开具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名单、居住证明、残疾儿童的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九、其它事项

1.本《方案》由三河市第十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学校的空余学位由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

3.利用虚假信息进行报名登记的,列入失信名单,造成后果由家长本人负责。

4.对在招生期间,造谣惑众,发布虚假信息,制造紧张气氛,聚众寻衅滋事的,列入教体系统扫黑除恶范畴。

三河市第十中学

年6月19日

办学理念

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明天”的办学理念,以“博学、善思、守法、包容”为培养目标,坚持“环境秩序塑形象,管理科研保发展”。以“奉行规则,走向自由”为中心内容,抓态度,铸习惯,培养身心健康的文明人;讲卫生、守秩序、塑形象,让学生参与管理,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活动为载体,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帮助学生拓展知识,活跃思维,培养兴趣,完善人格,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营造让学生终生眷恋的少年时代。

十中校园

文化节

茶艺

青年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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