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文件精神。11月20日下午,清水台学校(中学部)在教务处的组织下,召开了学习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会议。教务副主任李晓玉、全体班主任老师及各年部主任参加了此次学习会议。“十要求”是深入贯彻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又一举措。其目的是为学生减压、为家长减负,也为教师减负,让教师回归教学本身。之后,我校将分别召开各年部会议,认真学习十条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区相关政策。做让家长和社会满意的幸福教育。教育应该是有光的,有光的教育必然会引领灵魂的向上,也一定会让精神不断丰盈,让个体感受到被爱。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1.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
2.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
3.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
4.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5.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
6.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
7.学生要做到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
8.家长要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落实。
9.家长要做好学生睡眠保障。
10.各地要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
图片|何仙鹏
文字|丛敏
排版|张博
责编|丛敏
编审|张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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