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枪支、能发射制式弹药或者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非制式枪支以及枪支零部件;弹药包括:以上各类枪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弹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报告、说明情况,并主动交出非法物品,符合自首、认罪认罚条件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从宽处理。
二、奖励办法七台河市公安局将对年12月31日前提供七台河市(包括勃利县)范围内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线索,经鉴定、认定为枪支并查证属实且破获涉枪刑事案件,经查证属实后,奖励举报人1万元人民币。多人举报同一条线索,公安机关将对第一线索举报人进行奖励。三、举报方式
1.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上交、举报或拨打报警电话。
2.拨打辖区公安分、县局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
新兴分局:-8362、
勃利县局:-8520、
桃山分局:13946538、
戍企分局:-8796、
茄子河分局:-8817、
金沙分局:-8395、1769611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上交发现的枪支、弹药,踊跃检举揭发涉枪违法犯罪线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告最终解释权由七台河市公安局负责。请广大市民和全市民(辅)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