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不要去复查下分数?有用吗?"
原文是这样说的↓↓↓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意思是:仅合算得分加法和录分是否准确,不会告知单题得分,更不会重新判卷。所以可想而知,其结果将是——无变化。厚厚目前还未见过核查后改分的情况。
但是厚厚也知道,如果直接说:"没必要去查,查了没用。"也没有意义,听到的最多的就是"不甘心"、"想不明白"······心情厚厚能够理解,所以说:"去查查也没啥。"
怎么核查?
根据查过的同学说,不复杂,拿着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然后去司法局填个申请表,就行了,后续仅告知一个核查后的分数。
以北京为例:(原文如下)
(二)分数核查
年在北京考区报名参考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填写好的本通知附件《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书》,到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临时服务窗口申请成绩核查。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分数核查结果将在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