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公告
道路运输经营者: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1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达标车型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交办运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号),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须进行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经核查属于交通运输部公告的达标车型、实车各项配置与公告一致的车辆,准予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是交通运输部为推进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进步,实现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节能等准入要求的重要工作。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包括: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年实施)、安全技术条件核查(年实施)、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复核(年实施)。根据核查工作规范要求,转籍过户的道路运输车辆,其道路运输证注销不超过90日的,免于进行达标车辆核查,超过90日应按照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进行核查。
车辆准入核查记录表,一份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一份由经营者自行存入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车辆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均为一车一档,跟随车辆的全部使用周期,直至车辆报废注销,车辆转籍时,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须随车移交。
对于拟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主体,应首先在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