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温某兴、温某敏申请执行苏某某的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执行人苏某某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对还款有强烈的抵触情绪,认为自身已服刑无需还款。
办案法官多次沟通,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释法明理,阐明被执行人所承担的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同时释明抗拒执行会引发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将案款全部还清。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将写有“执行高效服务热情恪尽职守为民解忧”的锦旗亲手送到执行局干警手中,感谢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秉公执法、辛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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