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30日,七台河市疾控中心收到黑龙江省疾控中心协查函,七台河市居民王某某为杭州市确诊病例高某的密切接触者。市、区流调专班立即对其进行情况核实和流行病学调查。目前,该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身体健康无异常,已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现将该密接人员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25号,11点左右自驾私家车(车牌号为浙AY4B27)从家(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文华艺佳城)到浙江国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点45分步行去家有超市购物;12点48分步行前往鑫都汇的康家大院吃午饭,13点47分再一次步行前往家有超市购物;14点左右开车去往上海,16点40分左右到达上海沪南路弄小区接人,然后驾车直接上高速去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1月25日,19时无锡服务区。
1月26日,12点30分到达滨州服务区购买一瓶饮料。下午陶赖昭服务区,16点13分到达山海关服务区吃饭。
1月27日,10点49分到达七台河市大个岭收费站,在大个岭卡口登记室登记,登记后去大巴车上进行核酸采样,之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黑KT)返回金沙新区如意家园利民社区,13点左右到达利民社区业务大厅,2-3分钟之后乘坐原出租车回到如意家园家中进行居家隔离。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请上述时间与该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重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拨打辖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备相关情况,按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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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王萌